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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 不得语

杂斑野猪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孙小孬,男,35岁,江南省咸安市北安乡人,无业。

1990年犯盗窃罪,犯罪金额计人民币367元,判处有期徒刑3年;

1995年犯抢劫罪,犯罪金额计人民币1046元,判处有期徒刑6年;

2003年犯盗窃罪,犯罪金额计人民币85433.5元,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……

胡不归合上了孙小孬的档案资料,闭上眼睛,开始思考。

如果真如自己所想,孙小孬聚众殴打郑海东的原因并不像表象单纯。那么,又是什么原因驱使他对郑海东下此毒手呢?

从家庭籍贯来看,孙小孬应该是来着于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;从犯罪记录来看,他显然是一个极其贪恋金钱的人。那么,最能驱使他的力量,无疑是金钱。

金钱,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,已经成为衡量一切成败是非的最高标准,监狱也不可能独善其身。一笔可观的金钱,可以买下一次减刑、一次假释,一个宽松的环境,甚至一次完美的越狱。

正因如此,金钱在监狱里被列为绝对封杀的违禁品。

无论你家财万贯还是穷困潦倒,在这里都不可能拥有一分钱的现金。犯人们的所有财富都是以一份特殊账目的形式表现出来的,家属寄送的所有金钱都只会转变为账目上缺乏价值的一列数字。如果足够混得开,你可以不花账目上的一分钱搞到任何想要的东西。如果混的不行,即便你账目上有千万身家也能让你挨饿受冻。

如果不是金钱,那么会是什么呢?

是骨干犯的身份吗?胡不归再次否定了自己的想法,以孙小孬的混事能力,有没有这个身份对他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。相反,孙小孬极善钻营和察言观色的能力,反而使他常常成为狱警不可或缺的重要帮手。

胡不归百思不得其解。

他决定放弃无意义的思考,收起仁慈之心,以最粗暴高效的手段解决问题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孙小孬一直被拷在了仓库卫生间的水管上。

这里太过偏僻,四周围一片寂静,除了手铐偶尔刮蹭金属水管时发出的刺耳摩擦声。地上落满厚厚的一层灰尘,空气里充斥着各种杂物混合而成的酸腐味道,气窗里投进的一缕西斜的阳光过滤出各种漂浮的尘埃,让孙小孬对自己呼吸的空气感到一丝莫名的恐惧。

脚步声由远及近,胡不归来了。

孙小孬的眼睛里闪出一丝侥幸的光芒,但很快又暗淡了下去。

从胡不归的眼神里,他已经猜出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。

胡不归并没有废话,直接走上前,一脚踩在了孙小孬的肩膀上。

孙小孬痛苦地跪坐在地上。随着胡不归不断地发力,狱警特制的大头皮鞋的齿痕一点点地嵌入肩角肌,剧痛直入骨髓。他的身体神经质般的颤抖起来,鬓角的汗珠不停地滴落,脸色也变得苍白。

两个人都没有说话,现场仍然是一片寂静。

终于,孙小孬再也承受不住,整个人瘫软在了地上。

胡不归并没有善罢甘休,大头皮鞋转移到了孙小孬的手指,电警棍紧紧贴上了他的脸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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